2026.07.22
一、申請日期:1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個別型研究計畫補助重點說明:
(一)計畫主題:與「提升護理照護品質」相關議題
(二)執行期間: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15日
(三)經費編列:每案以新台幣30萬元內為限
(四)計劃主持人資格須為助理教授(含)以下,並有研究著作發表於國內外學術期刊
(五)申請時需提供「檢附資料自行檢查表」
(六)不得以已完成之碩、博士論文,或已進行中、完成之研究計畫申請補助。如有上列情事,得終止補助並要求計畫主持人繳回已撥付之經費,且不再受理該計畫主持人其他研究計畫之補助申請。
(七)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近三年均須為台灣護理學會活動會員(含申請年度,不得補繳)
三、個別型研究計畫補助施行辦法及相關申請文件,請至下方連結「研究發展/個別型研究計畫」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