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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2020.08.19

【開放課程報名-名額有限,請火速報名!】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(職護)與相關人員(心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復健治療師) 在職教育訓練課程(OHNCE1-2)台中場



一、活動目的:依據勞動部106年11月13日修正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」第8條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應接受在職教育訓練課程之規定,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有關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之內容,為協助事業單位推動相關健康服務,提升人員專業知能,結合實務工作,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服務內容,爰辦理本課程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

三、參加對象:以從事勞工健康服務相關業務護理人員(職護)為優先

四、活動日期/活動地點:台中場109年9月18日(五)-台中學會教室(台中市中區民權路100號11樓之1)

五、報名方式:

  • 報名費用:本會活動會員(於7/31前入會及已繳交當年度常年會費者):$200/人(此為 申請衛福部護理積分及相關行政處理費),非會員:$1,500/人。劃撥帳號:50028639,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,現場恕不辦理繳費。
  • 一律採網路報名,30人以下不開班,報名人數上限依教室規格訂定。
  • 若有報名疑慮,請洽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。電話(04)2225-7126、E-mail:taohnmm400@gmail.com。

六、課程相關注意事項:

  • 預訂開課前5-7日將以email方式通知上課訊息,敬請務必留下可供聯繫之電子信箱且回覆相關訊息。
  • 為節省紙張以響應環保,本研習活動不提供紙本講義,於課程前5-7天發送開課通知時一併以附件檔案寄至email,請自行下載攜帶。
  • 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:全程參與本課程之學員,於活動結束後依「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」規定,申請專業類7小時積分;依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」第8條規定,申請在職教育訓練積分7小時。
  • 本研習會全程參與之學員得本會通識課程(B類)7積分。
  • 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,課程結束後簽退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。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,不得予以採認時數(學分)。
  • 本研習會需全程參與,時數以全日計,不以單一課程核計。
  • 學員以固定座位安排上課。
  •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(如颱風、地震),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。
  • 為響應環保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且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。
  • 為維護上課品質及其他學員權益,請勿攜帶家眷。

**議程表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
**欲報名請至下方報名連結報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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